继续谈师德问题
这回是清华的
对清华的印象就是净斋
出了净斋就事个小花园
附近有个食堂。。。。
高额收费的“总裁研修班”被指存在虚假宣传,并因外包办学导致教学质量差
【《财经网》专稿/记者 欧阳洪亮】因下属的继续教育学院(非独立法人)主办的研修班被指存在虚假宣传,并由于外包办学导致教学质量差,清华大学被一学员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
12月1日,此案在海淀区法院一审开庭。法院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公布判决结果。
将清华大学告上法庭的学员名叫于博,系沈阳某公司高管,是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下称“总裁研修班”)第28期学员。该“总裁研修班”每期时长十个月,每两个月授课一次,每次四天,共学习24天,学费高达3.9万元,结业后颁发“清华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结业证书”,该证书盖有清华大学的钢印,可供相关学员的人事部门查询。
于博告诉《财经》记者,他最初在网上看到的该“总裁研修班”宣传资料称,采取60人的小班教学模式,授课教师名单列出了大批知名学者,如主讲专家列表中,包括林毅夫、胡鞍钢、郎咸平等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在列。该“总裁研修班”还承诺,“如果同学认为有更好的老师,这个班会请这位更好的老师重新讲授,不再向学员收费”。
于博便报名参加,成为第28期研修班学员。该班于2008年1月开学,11月结业。但于博称,参加研修班以后,发现校方多次违反承诺,任意降低教学质量标准。
3月份开课后,学员们发现校方原来承诺60人的小班授课变成了170余人的大班。更主要的是,直到11月份,研修班承诺的主讲专家并没有全部参与教学,林毅夫、胡鞍钢等这些名家一个也没有出现。
于博称,校方请来授课的师资整体较差。3月份第一次授课,同学们普遍感觉课讲得不好。该研修班另一名学员告诉《财经》记者,授课老师在课堂上大谈其个人经营的公司,为其做广告,揽生意。根本没有涉及资本市场的实际运作内容。其所讲的案例也是几年前的。学员们大多很失望。5月15日又一次开课时,授课老师依旧,没有改善。于博称,当时许多学员要求退款。
为此,5月16日,学员们集体向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递交了《28期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维权纪要》。学员们在维权时还发现,导致教学质量不能保证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源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把研修班外包。于博提供给《财经》记者一段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陈肖庚与学员们协商的影像资料,陈肖庚谈话表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研修班业务打包给了一个叫张中朝的人,这个人目前身份不明。
于博在今年6月份以自己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清华大学教育学院履行合同,做出赔偿。海淀区法院裁定,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上诉。
10月10日,于博以本人名义向海淀区法院提请诉讼。于博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清华大学教育学院履行培训合同,按被告发出的要约执行,被告拿出书面的整改规范方案:在被告发布招生宣传的网站、报刊及其他媒体公开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支付给原告惩罚性损失,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在12月1日庭审中,清华大学答辩状称:未就该培训进行过虚假宣传,原告所提供的包含主讲教师、专家列表等所谓招生承诺的招生简章系从与清华大学无关的网站下载,这些网站与清华大学从未就“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签署过任何协议。
清华大学答辩状还认为,清华大学对继续教育各类培训有严格的规程,涉及授课教师的邀请、评估、学员出勤情况的管理等。
答辩状称,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28期班的绝大多数学员,对已经授课的课程做评估显示,已授课的教师中的绝大多数评估平均分,在四分以上(总分五分),所以原告所称教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客观上不符合事实。
答辩状还表示,在听取部分学员意见后,校方对课程进行了整改,重新安排课程和开学典礼。
12月2日上午,《财经》记者联系陈肖庚,陈表示“等法院的判决出来才知道真相”“学校会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最近就会出来”。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此案开庭前十天,11月20日,该“总裁研修班”重新举行第28期的开学典礼,并重新授课。于博也参加了学习。他表示感觉还不错,只是觉得“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都白白耗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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