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77 Posted 2008年6月18日 13:33 Posted 2008年6月18日 13:33 中日共同开发区块示意图 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为此,双方迈出了第一步,今后将继续进行磋商。 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将推进以下步骤: (一)由以下各坐标点顺序连线围成的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见示意图): 1、北纬29°31′,东经125°53′30″ 2、北纬29°49′,东经125°53′30″ 3、北纬30°04′,东经126°03′45″ 4、北纬30°00′,东经126°10′23″ 5、北纬30°00′,东经126°20′00″ 6、北纬29°55′,东经126°26′00″ 7、北纬29°31′,东经126°26′00″ (二)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 (三)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 (四)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adolf Posted 2008年6月19日 07:14 Posted 2008年6月19日 07:14 GCD就是坨屎。天天喊台湾是中国的,MD,日本猪都TM撞成你国民渔船了,你连个P都不干放!S B!
Recommended Posts
Create an account or sign in to comment
You need to be a member in order to leave a comment
Create an account
Sign up for a new account in our community. It's easy!
Register a new account登录
Already have an account? Sign in here.
现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