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7日 16:25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7日 16:25 不错,我初初还以为没人会留意到“对日宣战”这一点,虽然肤浅了点,不过小朋友真是精神可嘉,这也让你找到资料! 先先灌一贴!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7日 16:41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7日 16:41 关于在二战时中日间是否宣过战这个问题,在我的记忆中,我在学校学历史时,历史课本中没有中国向日本宣战的记载。我曾经教过历史,关于二战历史的书也看过不少,但没有记忆看到过中国向日本宣战一事。我查了一下资料。 《中国现代史》,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著,顾问:周谷城等5人,编著:王志宏等6人, 1995年8月第一版。 在该书的第二章《抗日战争》中,完全没有关于中国对日本宣战的记述。该书附录的《中国现代史大事年表,1927-1992》,也完全没有中国向日本宣战的记事。特摘该书列出的 1937-1945年大事如下: 1937年大事:芦沟桥事变、八一三事变(上海淞沪会战)、平型关大捷、南京大屠杀 1938年大事:台儿庄战役、毛泽东《论持久战》发表 1940年大事:汪精卫伪政权成立、百团大战 1941年大事:皖南事变 1942年大事:延安整风运动 1945年大事:中共七大、日本无条件投降、国共重庆谈判、《双十协议》签署 《中华民国史辞典》,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著,1991年8月第一版。 在该书的《抗日战争》条文中,是这样解释的: “抗日战争(又称八年抗战),1937年7月起1945年8月止,是中国各民族人民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而进行的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该书关于《抗日战争》的具体说明很长,但也没有中国向日本宣战的记事,只是说:“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世界反法西斯战线形成,英美等国积极援助中国抗战。” 《中国抗日战争史录》,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编著,编辑委员会名誉主任:姬鹏飞,编著:徐焰等6人,1995年3月第一版。 该书作为战史资料非常详细,但没有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林森主席发表对德意日宣战的记载。 以上这些书都是我国历史学专家编写的,书里没有国民党政府1941年12月9日对德意日宣战的记载,这大概不会是因为大陆学者们孤陋寡闻,在历史大事记中把这么重要的宣战都忘了吧。客观地说我们现在的书有明显夸大GCD抗日,缩小国民党抗日的政治偏向性(当然事实上GCD是比国民党更决心抗日),但似乎也没有必要故意隐瞒国民政府对日宣战一节,因为那时是国共合作,国民党政府对日宣战就是代表GCD对日宣战。 台湾的历史教科书我没有看过什么,但查了一部《李宗仁回忆录》。李宗仁是指挥台儿庄大捷的著名国军抗日将领,他在“珍珠港事变”一节中这样写道:“(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八日由于日机偷袭珍珠港而引起了太平洋战事,美国和英、法同时对日宣战,欧、亚两洲战火,终于烧成一片。我军抗战四年,至此骤得强大盟国加入对日作战,抗战必胜信心于焉确立,军心民心的振奋,实前所未有。”李宗仁没有提到1941年12月9 日中国对日本宣战一事,难道这位抗日将军回忆时忘了中国对日本宣战这样的大事? 外国的书又怎样呢?我查寻过一番,先查日本人编写的工具书《世界历史大年表》(1992年),这本书非常详细的记载了世界各个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年月日,在1940 月12月9日发生的世界大事中,没有中国对日本宣战一事。当然日本人对抗战可能有偏向性,于是再查欧美的书。号称英国最著名的历史学家之一的Martin Gilbert所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Second World War,1989年版,日译版为1994年),是一部长达53章的巨著,有非常详实的史料,但没有中国对德意日宣战的记述。 另一部美国历史学家B.H.Liddell Hart所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史》(History of the Second World War,1970年版,日译版为1999年),也是长达40章的经典专著。书的附录中有一个非常详尽的二次大战大事年表(1930-1945),其中专门列有中国大事一栏,芦沟桥事变这样的大事自不必说,一些不太重要的事,例如1937年9月22日的第二次国共合作,1937年11月30日国府迁都重庆,1939年2月10日的日军海南岛登陆,1941 年9月的长沙会战,1941年12月25日香港陷落,1944年11月10日汪精卫去世等都有记载,唯独没有提到1941年12月9日中国对德意日宣战一事。 还有一部纪实影片《为何而战》,是美国拍的二次大战记录片(我看的是中文翻译版,VCD 影碟共8盘,中国称之为美国军方第一部奥斯卡金奖记录片),其中《中国之战》一部是专门讲中国战场的,也没有提到中国在1941年12月9日向日本宣战一事。 西方学者不提重庆国民政府对德意日宣战,也是出于对历史的负责,如果只提蒋介石对德意日宣战,不提汪精卫向英美宣战,未免会有隐瞒历史的倾向(西方人不象中国人强调“正统”,而是注重“事实”)。因为当时中国并不是只有一个政府,而是有四个政府(名义上三个):重庆的蒋介石政府,延安的GCD政府,南京的汪精卫政府,满洲国的溥仪政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一半中国人(重庆、延安)加入同盟国阵营反对德意日,另一半中国人(南京、满洲)加入协约国阵营反对英美苏。两个敌对阵营的英美和德意,都收到了自称是“中国政府”发来的宣战书,可谓奇事一件。 1941年12月7日日本对美国和英国宣战(在偷袭珍珠港之后),12月8日美国和英国向日本宣战,12月11日,德国和意大利向美国宣战,当天美国也向德国和意大利宣战。但在二次大战中,却没有一个国家向中国宣过战,这倒不是西方国家看不起中国,不屑与中国宣战,而是无法向中国宣战,英美不承认汪精卫政府,怎么向汪精卫政府宣战?德意日不承认蒋介石政府,怎么向蒋介石政府宣战?所以中国没有收到一张来自他国的宣战书。 再仔细一看重庆国民政府的“宣战布告”(附表),又感到有些不对劲。国民政府有两个“宣战布告”,一个是对德意的宣战布告,这是一个标准的宣战书,明确说明宣战书开始生效的日期:“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可是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就让人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宣战布告”没有提到宣战书开始生效的日期,只是含糊地说:“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如果当时召开一个记者招待会,外国人问:“中国从哪天开始和日本进入战争状态?中国和日本的条约、协定、合同从哪天开始作废?”中国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勉强按发布文书的日期来解释:“1941年12月9日开始,中国和日本处于交战状态,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从今天开始作废。”难道1937年7月7日到1941年12月9日,中国和日本之间的战争是非正式战争?在1941年12月9日之前,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仍然有效? 只要仔细看一下对日本的“宣战布告”和对德意的“宣战布告”,就会知道对日本的“宣战布告”缺少最关键的生效日期。当今国际间的一切条约、协议、最后通谍、宣战书,最不能缺少的一个要素就是文件的生效日期,如果一个文件没有明确的生效日期,那么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宣战书要符合国际法的规定,没有表明生效日期的宣战书自然无效。所以只要对照一下国际法的基本常识,就可以明白那份对德意的宣战书有效,而那份对日本的宣战书无效。这份“宣战布告”只能内销,不能出口。外国人看了这样莫名其妙的“宣战布告”,是佩服中国人呢?还是笑话中国人呢? 本来我还不清楚我国的教科书为什么对“对日宣战”这么遮遮掩掩,看到这个宣战书的原本,我才明白这份宣战书拿出来实在太不成样子。我想中国当时的专家也不至于不明白没有确切生效日期的宣战书无效这个国际法常识,恐怕当时国民政府发布这个“宣战布告”,只是为了鼓舞中国人的士气,正如《李宗仁回忆录》所述。这个“宣战布告”只是意在“内销”,当时国民政府也没有准备日后拿这个宣战书在国际上进行交涉。 中国这份宣战书不但没有被国际上承认,其实连中国人自己在事实上也没有承认,因为一旦承认,中国在很多事情上就要陷于非常不利的地步。比如战犯的审判,国际法庭上只对战争期间的战争犯罪进行审判,因为中日战争是1937年7月7日开始的,所以1931 年“九一八事变”时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如果中国的宣战书有效的话,中国对日本的正式宣战日期是1941年12月9日,那么按照国际法,1941年12月9日前的屠杀事件就不予起诉。这样一来,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的凶犯岂不是无法追究了?日本人倒是希望中国这个宣战书有效,这样一来8年侵略战争就变为4年,要赔偿的话,赔偿费也得减少一半。 如果我们在教科书中加上对日宣战一条,把抗日战争解释为:“抗日战争于1937年7 月7日爆发,国民政府1941年12月9日正式对日宣战,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学生们肯定要不解地问:“为什么中国要等到1941年12月9日才对日宣战?正式宣战以前的战争是非正式的吗?”这样的教科书,不但不能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反而会使学生对中国的历史产生疑问,所以我们的教科书干脆不提。 最后再回到“中国是否向日本宣战过”这个讨论的问题,也许小朋友们会说:“不是宣战书都有了吗,这还用问吗?”但如果再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个结论的问题很大。如果有人说:“中国政府早在1933年就对日本宣战了,而不是1941年12月9日。我们有当时登载在报纸上的苏维埃政府公布的宣战布告为证”,这不也同样成立吗?甚至有人还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中国是否向英美宣战过”,这也可以找来汪精卫政府登载在各大报纸上的宣战布告为证。 由于宣战不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物,宣战书是否有效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中国的这份对日宣战书,当事人日本没有承认,远东国际法庭上没有承认,就连中国人自己在事实上也没有承认。 -------------------------------------------------------------------------------- 附录: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也。 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中华民国政府对德意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自去年九月,德意志、意大利与日本订立三国同盟以来,同恶共济,已成一侵略集团。德、意两国始则承认伪满洲,继复承认南京伪组织,中国政府业经正式宣布与该两国断绝外交关系。最近德、意与日本竟扩大其侵略行动,破坏生太平洋之和平,此实为国际正义之蟊贼,人类文明之公敌,中国政府与人民对此碍难再予容忍。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引自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史资料选辑(1931-1945)》1986年11月第 1版,第230-231页。此两布告在当时各大报刊上有载。」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AMD处理器 Posted 2005年11月7日 18:33 Author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7日 18:33 再次路过! 谁歇让他歇!都歇了论坛还要不?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rodgelin Posted 2005年11月8日 00:52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8日 00:52 强烈要求置顶此贴,让更多的人翻查历史,使我们更加了解历史,不论是正方或反方,评论就好了,不要对作者人身功击。有些以前都没有注意到的现在也了解了,谢谢以上的各位,请继续提供。。。。。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Z A R D Posted 2005年11月9日 07:06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9日 07:06 兄弟们,没完了,歇会吧…… 是啊!!歇会儿把!!喝口水先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RobinHood Posted 2005年11月10日 12:31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0日 12:31 所谓汉奸的精确定义"在宣战之后,签署停战协议之前,如有资敌者,才有资格当汉奸"纯粹是胡说八道。宣战是建立在近代外交制度上的,古代战争只发布檄文,无须送达对方职能部门。签署停战协议也是近代的,古代军队要死要降都不用签协议。那么古代岂不是一个汉奸都没有? ___而且,宣战只是现代战争的一种形式。在二战初期的“静坐战争”中,英法向德国宣战而不采取任何军事行动;在1937—1941年间国民政府没有宣战,可是谁不知道中日处于战争之中? ___就算宣战与战争的进行完全同步,还有延续性问题。战争爆发前挑起方会派遣大量奸细进入敌方搞间谍活动,战争结束后失败方会有一些人背叛原来的国家为胜利方服务。难道这些人在宣战时间外活动就不是奸细? ___汉奸的定义是:原指汉族的败类,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败类。(《现代汉语词典》第3版第496页)如果那个帖子的定义与此冲突,搂主可以笑话他不会查字典。 ___那个帖子说的:“根据这个定义来判别汉奸非常简便明确:谁为中国政府在宣战声明中通告的敌国做事,谁就是汉奸。 ”更是胡说八道。如果中国政府当时是人民政府,那么宣布的“敌国”当然可信。可是如果出卖国家利益的就是中央政府,最高政权已经沦为汉奸政权呢?慈禧太后西逃的时候宣布八国联军是朋友,义和团是叛匪,那么究竟慈禧太后和义和团谁是汉奸? ___先秦时期可以说“没有汉奸”,只有“奸细”。当时汉族尚未形成,作为汉族前身的华夏族建立了很多诸侯国家,史称“诸夏”。诸夏为了寻求全民族的统一,争相收容来自各国的客卿,发动统一战争。无论哪个国家取得战争胜利,都意味着中国的统一,都是中国历史的大功臣。诸夏的人才流亡到异国,不过是改变服务对象,不是背叛自己的民族。 ___林则徐、左宗堂、曾国藩不是汉奸,那时满族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坚定一员,从政治理念、语言文字、文化风俗都与正统的中华文明融为一体。满族的利益和汉族的利益都是中华民族的利益。相反,背叛满族人民投靠外国的才是汉奸。 ___这里要强调,在满族融入中华民族之前投靠满人的那些汉族败类也是汉奸。吴三桂是典型的汉奸。 是啊!!歇会儿把!!喝口水先 我也想 ,不过你要学一点中国历史哪怕一点点点才可以呀,不然你又不会中国历史 ,我歇了论坛不就静了不好玩了吗 觉得你快点去学习中国朝代的更替次序先比较好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11日 04:26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1日 04:26 所谓汉奸的精确定义"在宣战之后,签署停战协议之前,如有资敌者,才有资格当汉奸"纯粹是胡说八道。宣战是建立在近代外交制度上的,古代战争只发布檄文,无须送达对方职能部门。签署停战协议也是近代的,古代军队要死要降都不 估计你上课也不留心听讲的了!看再清楚点贴内容: “尽管中国人一天到晚把汉奸挂在嘴上,但如果问起汉奸的准确定义是什么,却没有几个人能够解释清楚。这也许就是中华文化的精妙所在。 汉奸定义的模糊性还影响到中华文化的对外输出。由于英文中本无"汉奸"一词,中国人只好把汉奸硬翻为traitor。但英文的traitor是泛指反叛者,在英美人看来,背叛国民党投靠GCD的国民党员,或背叛GCD投靠国民党的GCD员,属于traitor之列。但在中国,国共两党之间的反叛者只能称为叛徒或内奸,而不能称为"汉奸",尽管这些反叛者都是汉人。所以外国人学习中国文化时,对中国最常用语之一的"汉奸",竞是无法理解。 试图解决汉奸定义模糊这个老大难题,如果这样给出一个汉奸的精确定义:"在宣战之后,签署停战协议之前,如有资敌者,才有资格当汉奸"。根据这个定义来判别汉奸非常简便明确:谁为中国政府在宣战声明中通告的敌国做事,谁就是汉奸。 但这个精确汉奸定义用于西方国家没有问题,可是一旦用于中国,就出现大大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府除了在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一次大战时曾经正式对外宣战以外,其它的对外战争,包括中国成为战胜国的抗日战争,中国政府均没有正式对外宣战。1945年在密苏里战舰上签署对日胜利宣言的各国,都曾经正式对日本宣战,唯中国这个没有对日本宣战的国家杂混其中。好在没有人为难中国:既然没有对日宣战,怎么有资格作对日战胜国? 虽然中国人不喜欢对外宣战,却喜欢对内抓汉奸。如果根据汉奸精确定义,现在中国人公认的大汉奸汪精卫、陈公博等人均不能满足成为汉奸的必要条件。这样一来陈公博等人以汉奸罪而被判死刑,岂不成为历史上最大的冤案?所以汉奸定义固然精确,但究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关于汉奸的科学精确定义,好象就是中国的哥德巴赫猜想。”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RobinHood Posted 2005年11月12日 07:30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2日 07:30 所谓汉奸的精确定义"在宣战之后,签署停战协议之前,如有资敌者,才有资格当汉奸"纯粹是胡说八道。宣战是建立在近代外交制度上的,古代战争只发布檄文,无须送达对方职能部门。签署停战协议也是近代的,古代军队要死要降都不用签协议。那么古代岂不是一个汉奸都没有? ___而且,宣战只是现代战争的一种形式。在二战初期的“静坐战争”中,英法向德国宣战而不采取任何军事行动;在1937—1941年间国民政府没有宣战,可是谁不知道中日处于战争之中? ___就算宣战与战争的进行完全同步,还有延续性问题。战争爆发前挑起方会派遣大量奸细进入敌方搞间谍活动,战争结束后失败方会有一些人背叛原来的国家为胜利方服务。难道这些人在宣战时间外活动就不是奸细? ___汉奸的定义是:原指汉族的败类,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败类。(《现代汉语词典》第3版第496页)你连字典都不会查胡扯什么精确定义?! ___所谓:“根据这个定义来判别汉奸非常简便明确:谁为中国政府在宣战声明中通告的敌国做事,谁就是汉奸。 ”更是胡说八道。如果中国政府当时是人民政府,那么宣布的“敌国”当然可信。可是如果出卖国家利益的就是中央政府,最高政权已经沦为汉奸政权呢?慈禧太后西逃的时候宣布八国联军是朋友,义和团是叛匪,那么究竟慈禧太后和义和团谁是汉奸? ___先秦时期可以说“没有汉奸”,只有“奸细”。当时汉族尚未形成,作为汉族前身的华夏族建立了很多诸侯国家,史称“诸夏”。诸夏为了寻求全民族的统一,争相收容来自各国的客卿,发动统一战争。无论哪个国家取得战争胜利,都意味着中国的统一,都是中国历史的大功臣。诸夏的人才流亡到异国,不过是改变服务对象,不是背叛自己的民族。 ___林则徐、左宗堂、曾国藩不是汉奸,那时满族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坚定一员,从政治理念、语言文字、文化风俗都与正统的中华文明融为一体。满族的利益和汉族的利益都是中华民族的利益。相反,背叛满族人民投靠外国的才是汉奸。 ___这里要强调,在满族融入中华民族之前投靠满人的那些汉族败类也是汉奸。吴三桂是典型的汉奸。 汉奸翻译成英文不会是单个的单词,而必须是词组,能表达“背叛中国的败类”的意思即可。这方面可以请教语言学家怎么翻译,谁说没有直接对应的词语就无法翻译了?只有你这样不懂语言学的傻冒才说翻译不出来! ___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之初,蒋介石虽感事态严重,但仍心存幻想。事变第3天,他让外交部长向日本驻华大使发出照会,要求与日本进行谈判,和平解决战事,但谈判建议很快遭到日方拒绝。此时的日本强硬派军人已占上风。他们的口号是“军刀既拔出,焉能不见血而入鞘!”日方的强硬态度使蒋介石受到极大刺激。7月16日,蒋介石指示国民政府行政院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对日宣战问题。经过对抗战敌我态势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分析,与会人员认真权衡对日宣战可能产生的利弊后认为:不宣战、不绝交是中国目前对日关系的上策。其理由有以下几点: ___一是由于中国目前极度落后,军用品不能自给自足,绝大部分须依靠外国进口,如果公开对日绝交宣战,日本就会以交战国的身份通知各国禁止一切军需品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并切断中国的海上运输线,而中国则没有能力保护大量的外国援华物资由海上输入中国。 ___二是中国在近几年的整军备战中通过德国军事顾问团刚刚整训装备起几个德械师,当时在德国还有大量预定的重要军事装备没有到货,如果宣战,日本就会名正言顺地迫使德国取消对华军售,这对中国的持续抗战十分不利。 ___三是如宣战,中国在日本的侨民将被驱逐或拘捕,而中国目前又无撤侨和护侨的能力,相反日本在华侨民则可迁入英法等国租界继续发挥侵华第五纵队的作用,而中国政府却无法驱逐和干预。在此后相当长的抗战中,这位委员长一直采取着一面守城一面媾和的策略。 ___日本在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同中国一样对宣战问题十分重视。其内阁曾多次就与中国宣战和断交问题进行讨论,但均未取得一致意见。军方的一致意见是“以不宣战为宜”。其理由:宣战虽然可以阻止中国与第三国的经济往来,最大程度地切断中国军事装备的输入,但日本也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岛国,大部分军用物资原料要靠国外进口,如果宣战,同情中国的国家就会限制对日战略原料的出口,日本甚至还会遭到国际上的经济制裁,这对日本来说无疑是弊大于利。 ___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国际形势的变化使蒋介石彻底放弃了对日媾和的念头。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同时对日本及德国、意大利宣战。 你连中华民国的宣战都不知道,好意思造谣来蒙骗世人?!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12日 18:43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2日 18:43 昏啊,估计学校是要常见你家长的,真的是一点不留心!你要再看看52楼的,要认真的看看,什么都是只看一半,都是一知半解,这种学习态度?中华民国的对日德意宣言都已给大家看了,怎么说没有呢?高考你要重点看看语文!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12日 19:18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2日 19:18 吴三桂,传统观念确实是一个大汉奸,但我从不吃传统那一套,学习总得有自己的主见,不能人云亦云!历史,只能是注成事实,对历史的认识因人而异,但对历史的评论更要从客观事实出发,不能夹杂着私人感情,这样才不致于迷失自我!现在我们的学生就是因为在学习的过程中太过注重私人感情,故学而不精,精而不新,新,就是创新性思维,太过依赖传统总结,不肯提出新异,也许这本身也是教育制度的一个缺陷,因为教师也真正的是在“灌”学生,非是教! 先灌一贴!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12日 19:36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2日 19:36 明清之际。中国的汉奸史重头戏正在这一段。读李治亭著《吴三桂大传》,发现吴三桂真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人物。他既不是寻常所见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也不是如诗人所想象,"冲冠一怒为红颜",全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叛变。吴三桂的一生(一六一二--一六七八年)几乎全都是在马背上度过。前半生(从一岁到三十二岁)在明末,是"旧朝之重镇";后半生(三十三至六十七岁)在清初,是"新朝之勋臣"。这个人,事明背明,降清叛清,就连本阶级视为寇雠的李自成,他也考虑过投降。以气节论,似一无足取,从过程看,则震撼人心。荣也人所不及,辱亦人所不及。 李先生把吴三桂的一生分为三段:"明末悍将"、"清初藩王"和"独树一帜",正好是三部曲。其变形之迹耐人寻味。 作为"明末悍将",三桂有点像汉陇西李氏。他出身辽东豪族、武功世家,不但弓马娴熟,以力战名;还世受皇恩,幼承庭训,满脑子全是忠孝节义(他十六岁时曾闯围救父,有忠孝之名)。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军中的王牌,战斗力最强。 可是当明清鼎革之际,官军同流寇交攻,外患与内忧俱来,他所处环境太微妙。当时明、闯、满成三角之势,螳螂捕蝉,雀在其后,他非联闯不足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况以兵力计,闯兵号称百万,满兵也有十万,三桂之兵则仅四万,无论与谁联合,都势必受制于人。三桂置身其间,实无两全之策。再者,从名节讲,他投闯则背主,降清则负明,也是横竖当不成好人。这样的困境,我想大概只有张学良、马占山一类人才能体会得到。在历史的紧要关头,三桂别无选择又必须选择。事实上,但凡人能想到的他都一一试过。最初,闯围京师,崇祯决定弃宁远而召吴入卫("先安内而后攘外"),他卷甲赴关,事已后期,想救明而明已亡。接着,他也考虑过投降李自成,但农民军穷疯恨极,入城后到处抓捕拷打明降官,专以抢掠金帛女人为事,令他望而却步。当他得知老父遭刑讯,爱妾被霸占,亲属备受凌辱之后,只好断息此念。然后,死他也想过,但被众将吏劝阻。对道学家来讲,自杀不但是保存名节之上策,还兼有正气浩然的美感,但对一个统率三军的将帅来说,却往往是最不负责的表现。只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并且面临李自成大军叩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才决定接引清兵。 情况更复杂的是,据学者考证,即使吴三桂的接引清兵在初也并不是降清而只是联清。现在我们知道,他在威远台与满人盟誓,完全是效申包胥救楚,实际上只是以明不能有的京畿地区换取清出兵平闯,达成分河而治的南北朝局面。这与南明弘光政权的立场其实完全一致,也是"阶级仇"超过"民族恨","安内"胜于"攘外"。因此以王朝的正统观念来看,非但无可指责,还受到普遍赞扬,以为"克复神京,功在唐郭(子仪)、李(光弼)之上",是一位了不起的救国大英雄。 吴三桂作出其最后选择,内心一定痛苦。因为我们知道,吴三桂早就是满人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将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朋友,很多人早已降清,皇太极本人和他的亲友曾去信劝降,许以高官厚禄,他都没有降。后来闯陷京师,他宁肯考虑降闯,也没有打算降清。我推测,这中间固有利害之权衡,但也不乏名节的考虑。因为他的家属,包括老父、继母、弟妹共三十余人,俱困北京,于明于闯都是人质,如果当初弃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还得落个"不忠不孝"。而现在情况有所不同。它的代价虽仍然很大,为此他不惜挥泪作书,与父诀别,忍看全家被杀,但至少名节无亏(为明平闯是"忠",舍父讨贼是"义")。 然而三桂的悲剧在于,虽然从愿望上讲,他本人想作申包胥,南明也把他视为申包胥,但多尔衮却不是秦哀公。满人夺取北京后并没有打算就此罢手,而是长驱直入,席卷天下。多尔衮的主意很清楚:你吴三桂不是想报"君父大仇"吗?好,我就让你去报。正好让他"为王前驱"。三桂既然选定了这条险道,"马行在夹道内我难以回马",当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越远,从剃发为号到拒见南使,从追杀李闯到进军西南,终于一步步变成最大的汉族降臣。闯是平了,仇是报了,但明也灭了,节也毁了。实际上当了个伍子胥。 对明朝的灭亡,吴三桂当然起了关键作用。但我们与其说它亡于清,不如说它亡于闯;与其说它亡于闯,不如说它亡于己。明朝上下,从廷吏到边将,从流寇到遗臣,叛服无定,内讧不已,乃自取灭亡。三桂本想救明却导致覆明,正说明了它的不可救药。 吴三桂的后半生约有三十年是属于"清初藩王",只有最后六年是属于"独树一帜",死后并有两年是属于"三藩之乱"的尾声。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汉高祖诛韩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换代的例行节目,"逼"有"逼"的道理,"反"有"反"的道理,我们可以不去管。问题是吴三桂替清朝卖了三十年的命,现在起兵造反,何以号召天下?在吴三桂的讨清檄文中,我们可以读到: ……本镇独居关外,矢尽兵穷,泪干有血,心痛无声,不得已歃血定盟,许虏藩封,暂借夷兵十万,身为前驱,斩将入关,李贼遁逃,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亲擒贼帅,斩首太庙,以谢先帝之灵。幸而贼遁冰消,渠魁授首,政(正)欲择立嗣君,更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谢夷人。不意狡虏逆天背盟,乘我内虚,雄踞燕都,窃我先朝神器,变我中国冠裳,方知拒虎进狼之非,莫挽抱薪救火之心呕血,追悔无及,将欲反戈北逐,扫荡腥气,适值周、田二皇亲,密会太监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甫三岁,刺股为记,寄命托孤,宗社是赖。姑饮泣隐忍,未敢轻举,以故避居穷壤,养晦待时,选将练兵,密图恢复,枕戈听漏,束马瞻星,磨砺竞惕者,盖三十年矣。…… 这段话,前半是真后半是假。吴三桂为把自己的破碎人生璧合圆满,不惜编造离奇故事,但是他的解释却有个时间的麻烦:三十年的委屈心酸,三十年的卧薪尝胆,现在还有人相信吗? 当吴三桂举事时,有个叫谢四新的人写过一首诗,表示拒绝合作。诗云: 李陵心事久风尘,三十年来讵卧薪? 复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 丹心早为红颜改,青史难宽白发人。 永夜角声应不寐,那堪思子又思亲。 这首诗除过于强调"红颜",余皆平实之论。它不仅概括了吴三桂的一生,也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特别是诗中用典正好集合了上文提到的各种历史角色。吴三桂为他的后半生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不仅自己的儿孙妻妾被凌迟处死,还使多年追随的部下,副将以上几乎都被杀头。他一生两叛,兼取其辱,并非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环境所迫。这在汉奸史上是又一种典型。 现在,"汉奸"的内涵已发生变化。 尽管伴随现代化的席卷全球,人们正在向新一轮的"车书一统"步步逼近,但是种族、民族间的仇杀仍不知何时是了。特别是那些后发类型的国家,因被动适应,往往不免有遭受强暴之感。如果其文明曾经古老而辉煌,如果其对手又是前仇或夙敌,即使没有战争,哪怕一场球赛,也照样萦系着此类脆弱和敏感。比如人们大骂何智丽为"吴三桂"便是明显的一例。 现在的"汉奸"是什么标准?我不知道。不过历史的教训很清楚:正像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其实"汉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May28 Posted 2005年11月13日 10:14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3日 10:14 这个.....帖子太长了点吧?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FJNT2 Posted 2005年11月16日 05:13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6日 05:13 已经打起来了,嘿嘿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lpb-king Posted 2005年11月16日 17:17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6日 17:17 正反相方陈辞精彩,获益良多!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RobinHood Posted 2005年11月17日 12:58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7日 12:58 麻情契弟弟,前段时间汝兄麻雀和汝嫂有点矛盾,没心情上论坛,想不到这几天的确做足了作业 不过呢,你觉不觉得自己离题了呢? 当今中国的法律就先有很多漏洞,想不到词语也有.所以呀,我现在更正一下,我用"汉奸"一词的确没符合了时代发展的要求,现在只能繁复一点点,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奸",特此声明.不然会有人误以为自己是汉朝人而分不清自己是什么,所以重新定义一下. 当然,如果有人别有用心地查字典的话,这个词是查不到的,乃汝兄麻雀独创是也,也灭了前人说"汉奸"的空子,凡中国人都会认同这个词来替代"汉奸"的了 说这么多,说白了,当然是我看到某些中国血统的人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奸,想某些人醒悟罢了,不过倒是有人侃侃而谈,此地无银三百两,越是心有鬼,越会拉出"道理"的大旗招摇,和我讨论着"汉奸非奸"的话题,听来倒是有点想公孙龙的"白马非马"学说.古人割席断交,我现在亦效仿古人,我以认了这样的契弟弟为耻,从此就当我没了这个契弟. 我要做的是堂堂正正中国人,扬眉吐气的中国人,人各有志,您请自便罢了,我也不想无畏和你"白马非马"下去,我那不大宝贵的时间,我更愿用来想想如何把自己中国人的身份做好~ 小资料:公孙龙是战国时期平原君的食客,一天,他牵一匹白马出关被阻,公孙龙便以白马非马的命题与之辩论,守关的人辩不过他,公孙龙就牵着马出关去了(或说,他还是不得出关)。公孙龙说,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 公孙龙的话大意是说:“马” 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于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 这在逻辑学上是一个典型的偷换概念的例子。他把“白马”和“马”这两个不同的概念,用在了一个问题里来进行论证,并作为同等意义上的概念来分析。在哲学上,这是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混淆了。 转自:http://bbs.yanzhou.cc/old/printpage.asp?BoardID=5&ID=6936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17日 13:42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7日 13:42 按小朋友所谓”国奸“,那但凡帮外资企业打工者应该例入此”奸“范围!这样现代中国的”奸“倒也满街是了,再反而言之,政策是GCD定的。。。。。。。昏!我不是很想用辩证法,因为它是一个无底洞,在辩证的世界里是没有对和错的,“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绝有可能在某些条件激发时变成奸人,这是根据辩证法去推断的!小朋友不明白就继续进修,不要学老成,要虚心!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Z A R D Posted 2005年11月17日 14:08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7日 14:08 无休无止!!!!!!!!!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RobinHood Posted 2005年11月18日 12:48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8日 12:48 按小朋友所谓”国奸“,那但凡帮外资企业打工者应该例入此”奸“范围!这样现代中国的”奸“倒也满街是了,再反而言之,政策是GCD定的。。。。。。。昏!我不是很想用辩证法,因为它是一个无底洞,在辩证的世界里是没有对和错的,“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绝有可能在某些条件激发时变成奸人,这是根据辩证法去推断的!小朋友不明白就继续进修,不要学老成,要虚心! 奸的范围嘛,的确很难确定,估计只能是在各人心中衡量,我心里面嘛,有些毫无国家气节者,奸也,为人师表而人品不端者,奸也, 衡量嘛自然在大家的心中,虚心呢,心只会对真正有知识的人而虚,您老人家也应该虚心, 我都懒得和你用感叹号了,做个三流老师的就在学人来哇哇叫,任何的辩论都能把反的叫成正的,何况某些做老师的专查网络呀书呀光盘呀的,我除了上面"白马非马"的引用过网络外都是靠自己记忆的,你说你要不要虚心呢? 突然又想起了三国的王朗,哈~ PS:外资企业嘛,是看作提高我国经济的指数,或者说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何奸之有?(估计你不是做语文历史政治老师的料了,都不知道什么毕业的~)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rodgelin Posted 2005年11月18日 15:39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8日 15:39 奸的范围嘛,的确很难确定,估计只能是在各人心中衡量,我心里面嘛,有些毫无国家气节者,奸也,为人师表而人品不端者,奸也, 衡量嘛自然在大家的心中,虚心呢,心只会对真正有知识的人而虚,您老人家也应该虚心, 我都懒得和你用感叹号了,做个三流老师的就在学人来哇哇叫,任何的辩论都能把反的叫成正的,何况某些做老师的专查网络呀书呀光盘呀的,我除了上面"白马非马"的引用过网络外都是靠自己记忆的,你说你要不要虚心呢? 突然又想起了三国的王朗,哈~ PS:外资企业嘛,是看作提高我国经济的指数,或者说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何奸之有?(估计你不是做语文历史政治老师的料了,都不知道什么毕业的~) 有人身功击的成份!!奸也!!!无料就收声啦!!多读些书,不要挂住打机。老豆棵条棍来打你BB的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18日 16:15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8日 16:15 rod不用怪他,他终还是嫩,很多做人处事的方式还没成长,等他再长大一点点就不会这么嫩了!!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PLA=X123 Posted 2005年11月19日 14:29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19日 14:29 恭喜此贴成功由纯口水贴转型为口水PK贴!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hj_8012 Posted 2005年11月21日 05:05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21日 05:05 我的是riva TNT2,我也想要!!!!!!!!!!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无情 Posted 2005年11月21日 13:16 分享 Posted 2005年11月21日 13:16 强烈谴责AMD不定期来走走,搞得大家有水无处吐! 引用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More sharing op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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